(2023年7月27日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13號)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決定》已由甘肅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于2023年7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3年7月27日?????????????
為了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進一步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特作如下決定。
一、充分認識民營經濟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民營經濟是推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主體,是甘肅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在推動發展、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和擴大開放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近年來,全省各級各方面堅定不移貫徹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決策部署,著力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有力推動了民營經濟的健康發展。進入新時代,踏上新征程,全省民營經濟發展面臨重大機遇,擁有廣闊舞臺,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潛力所在、希望所在。全省各級各方面要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論述,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兩個健康”“三個沒有變”,把支持民營經濟發展作為一項重大任務,全面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強化擔當精神,堅決破除不利于民營經濟發展的思想障礙,堅決破除制約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制度障礙,打破各種各樣的“玻璃門”“旋轉門”“彈簧門”。健全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體系,完善政策措施和服務保障,推動民營經濟加快發展,助推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大力提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發展信心。深刻把握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真正把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當作自己人,亮出支持自己人的鮮明態度,拿出支持自己人的具體舉措。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發展環境,完善政策執行方式,加強政策協調性和可及性,保障民營企業依法平等使用資源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及時回應關切和利益訴求,幫助民營經濟解決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引導民營企業通過自身改革發展、合規經營、轉型升級不斷提升發展質量,促進民營經濟做大做優做強,把民營經濟打造成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甘肅實踐中最積極最活躍的生力軍。引導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正確理解黨中央方針政策,正確認識民營經濟發展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持定力、增強信心,抓住機遇、大膽發展,主動融入“一核三帶”區域發展格局、“四強”行動、“五量”文章,實現質量更好、成長更快、競爭力更強、影響力更大的發展。
三、持續加強政務誠信建設。尊重契約精神,強化守約觀念,完善政府誠信履約機制,認真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民營企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堅決防止以換屆、規劃調整、當地政策變更等理由損害企業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和懲戒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致使民營企業受到損失的,要依法予以補償。嚴格執行國務院《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完善拖欠賬款常態化預防和清理機制。加大涉企遺留問題解決力度,堅決杜絕“新官不理舊賬”。對損害民營經濟利益、破壞民營企業發展環境的公職人員,依規依紀依法追責問責。
四、堅決破除公平競爭隱性壁壘。全面落實公平競爭政策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制度框架和政策實施機制,堅持對各類所有制企業一視同仁、平等對待。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進一步精簡市場準入行政審批事項,不得額外對民營企業設置準入條件。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落實放寬民營企業市場準入的政策措施。堅決制止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排斥、限制民營企業參與招標投標。持續跟蹤、開展市場準入效能評估,持續排查、有序清理廢除妨礙市場準入和退出、妨礙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和生產經營行為等顯性和隱性壁壘。建立健全違反公平競爭問題投訴舉報平臺和處理回應機制。
五、全力打通惠企政策落實“最后一公里”。強化主動服務企業意識,提高服務效能,提升服務質量,著力打造最優營商環境。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深入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立跨部門涉企政策發布平臺,加快推行惠企政策精準推送和“不來即享”服務,讓更多惠企政策直達快享。加強對促進民營經濟政策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建立常態化監督機制及政策跟蹤落實制度。健全涉企收費長效監管機制,持續完善政府定價的涉企收費清單制度。完善政務服務評價機制,將評價結果與績效考核掛鉤,著力提升政務服務滿意度。
六、著力破解融資增信難題。建立政府、金融機構會商機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協調解決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降低民營企業綜合融資成本。統籌已設立的各類專項資金和政府投資基金,采取貸款貼息、獎勵、補助、股權投資、風險補償等多種形式支持民營企業發展。拓寬經營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中小微企業在債券市場融資,鼓勵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發行科技創新公司債券,推動民營企業債券融資專項支持計劃擴大覆蓋面、提升增信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上市融資和再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健全多層次民營經濟金融服務體系,提高個性化、差異化、定制化金融服務水平,加大產業鏈供應鏈金融信貸支持。對市場前景好、經營誠信但暫時有困難的中小民營企業,落實降息、續貸、轉貸政策,不盲目停貸、壓貸、抽貸、斷貸。
七、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健全對各類所有制經濟平等保護的法治環境,為民營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穩定的預期。防止和糾正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進一步規范涉產權強制性措施,避免超權限、超范圍、超數額、超時限查封扣押凍結財產。對不宜查封扣押凍結的經營性涉案財物,在保證偵查活動正常進行的同時,可以允許有關當事人繼續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的保值保管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偵查辦案對正常辦公和合法生產經營的影響。完善監管執法體系,加強監管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杜絕選擇性執法和讓企業“自證清白”式監管,推行告知、提醒、勸導等執法方式,對初次違法且危害后果輕微并及時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建立適用于各類企業經濟糾紛處理的快速調裁機制,防止因訴訟拖延影響企業生產經營。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發揮好商事調解、仲裁等非訴糾紛解決機制作用,構建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加大對民營中小微企業原始創新保護力度,堅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完善市場化重整機制,對陷入財務困境但仍具有發展前景和挽救價值的企業,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適用破產重整、破產和解程序。
八、增強民營企業發展內生動力。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引導民營企業踐行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調整產業結構、轉換增長動力,堅守主業、做強實業,自覺走高質量發展之路。引導和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加快建立治理結構合理、股東行為規范、內部約束有效、運行高效靈活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法務和財會管理,加強風險防范管理,提高依法合規經營能力和科學管理水平。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承接產業轉移、碳達峰碳中和、鄉村振興、基礎設施建設、重點產業鏈供應鏈建設等。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協作配套和協同創新,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實施質量品牌戰略,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健全民營企業家培訓體系和創業輔導制度,搭建學習交流平臺,推動企業管理者素質全面提升。
九、支持民營企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培育一批關鍵行業民營科技領軍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創新能力強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加大創新投入,參與研發創新項目,強化對民營企業創新的風險投資和政策支持。暢通人才向民營企業流動渠道,完善民營企業職稱評審辦法,支持和鼓勵民營企業培養引進“高精尖缺”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建立與省內外高校院所、企業等長期穩定的人才交流合作關系,多種形式引進產業急需科技人才。加快落實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推進科技成果轉化落地。加快推動數字化轉型和技術改造,深入實施“上云用數賦智”行動,鼓勵民營企業開展數字化共性技術研發,參與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投資建設和應用創新,加快發展柔性制造。積極推進標準化建設,提升產品質量水平。
十、全面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各級領導干部要光明磊落同民營企業家交往,健全各級干部聯系民營企業制度和常態化溝通機制,落實領導干部包聯企業、“白名單”等制度,堅持無事不擾、有事必訪,做到企業創新孵化時必訪、經營困難時必訪、登記納統時必訪、戰略調整時必訪、增資擴產時必訪、籌備上市時必訪,幫助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同企業家建立真誠互信、清白純潔、良性互動的工作關系。民營企業家要講正氣、走正道,做到聚精會神辦企業、遵紀守法搞經營,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在合法合規中提高企業競爭能力。暢通民營企業家反映問題、提出建議的渠道,制定涉企政策時要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建議。堅決防止權錢交易、商業賄賂等問題損害政商關系和營商環境。
十一、積極營造良好社會氛圍。把握好正確輿論導向,引導社會正確認識民營經濟的重大貢獻和重要作用,正確看待民營經濟人士通過合法合規經營獲得的財富。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否定和弱化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與做法,及時回應關切、打消顧慮。大力宣傳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與法律法規,主動講好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故事,表彰民營企業發展和服務民營企業工作中涌現出的先進典型,增強企業家的榮譽感和社會價值感。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對民營企業家合法經營中出現的失誤失敗給予更多理解、寬容、幫助。堅決破除重官輕商的“官本位”思想,大力倡導創業有功、致富光榮的價值觀念,貫徹落實《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大力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支持和鼓勵企業家干事創業的決定》,在全社會形成尊重企業家、理解企業家、愛護企業家、支持企業家的濃厚氛圍。依法嚴厲打擊以負面輿情為要挾進行勒索等行為,健全相關舉報機制,降低企業維權成本。
十二、加強執行監督。各級人大常委會應當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組織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本決定執行情況的監督。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落實的組織實施力度,對執行政策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責任人嚴肅追責問責。鼓勵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對損害民營經濟發展的行為依法進行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共同推動全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本決定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